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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崖县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巩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彻底改变了中国面貌,宣告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迎来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宣告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成为具有真正独立主权的国家,把中国历史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开始进入到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从此开始新的征程,揭开了新的篇章。

1950年5月1日,崖县全境解放,中国共产党在崖县的历史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纪元。有着光荣革命历史的崖县地方党组织,继续保持和发扬琼崖革命武装斗争23年红旗不倒的光荣传统,在面临严峻形势和困难的条件下,带领全县人民进行民主政治改革,加强社会秩序治理,开展剿匪斗争和镇压反革命运动,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形成了和平稳定的政治局面。

一、解放之初崖县的政治经济形势

1949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向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发出准备渡海作战、解放海南岛的命令。第四野战军第15兵团率第40军、第43军迅速进军广东雷州半岛,集结训练,准备渡海作战。12月中旬,琼崖区党委召开党政军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解放海南岛的指示,并强调接应和配合大军渡海作战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崖县委和榆三特区区委按照琼崖区党委和南区地委的特别紧急工作指示,明确要求做好组织民运、设立接待站、准备召开军民联欢大会等项工作,迎接解放海南的胜利。从1950年3月5日野战军第一批潜渡开始,到大举强渡作战,至5月1日解放北黎、八所两港为止,历时58天,解放军第40军、第43军在琼崖纵队配合下,发起了渡海作战和解放海南岛战役,最后战胜了琼州海峡天险,彻底粉碎了国民党陆海空军的“伯陵防线”,解放了海南全岛,创造了战争奇观。

在渡海野战军南下追歼作战中,于4月30日下午,解放军东路追歼主力部队在琼崖纵队第三、五总队和独立团的配合下,经过激烈战斗,一举歼灭了集结在榆林、红沙、三亚的国民党军残部。次日乘胜进占崖县县城(今崖城),国民党崖县县长黄自强率部弃城逃离,县城和平解放,国民党在崖县的统治政权被彻底粉碎。

1950年5月1日,崖县全境解放,胜利的红旗在天涯海角飘扬,崖县终于回到了人民怀抱,全县各族人民欢欣鼓舞。就在5月1日人民解放军以胜利之师开进崖城的当天,县委、县政府在崖城召开庆祝大会,欢庆海南全岛解放,并连续两天举行文艺公演及传统的游灯庆祝活动,崖城这一“八朝州郡治所”的历史古城呈现出一片欢腾。白天,城内居民和县立中学学生组织200多人的秧歌队,载歌载舞,打着腰鼓,扛着红旗,兴高采烈地走上街头,游行欢呼。城外许多村镇也都组织了秧歌队汇集在县城,参加文艺公演。据《马岭村志》记载,5月1日这天,距县城十多公里的马岭村,在马岭小学陈发松老师的带领下,也组织了一支秧歌队赶到县城参加公演、游街。在崖州学宫还举办了崖州民众喜闻乐见的猜灯谜活动。晚上,驻在崖城的解放军与崖城人民一道举办了游灯活动,观灯的群众人山人海,盛况空前。“解放军来了,海南人民笑了”等口号响彻崖城上空。

在许多村落,当地民众还自发地搭起戏台,用自己的民族语言,表演戏剧、歌舞等,欢庆崖县解放。崖城凤岭村黎族女同胞张阿好,人称她是“崖州黎族的刘三姐”,为了表达喜悦之情,她站上舞台,走上街头,用崖州民歌的形式,放声高唱:

 

渡海作战的军队,创造历史的光辉;

小木船打大军舰,蒋家王朝被摧毁。

渡琼大军勇无比,三百里程一日驱;

炮弹吊到榆林港,似天降神兵出奇。

人民救星共产党,解放人民得身翻;

英明领袖毛泽东,东方一轮红太阳。

人民翻身得解放,党放光明到四方;

 农村处处秧歌舞,庆祝人民做主人。


在胜利解放的鼓舞下,全县人民满怀翻身解放的喜悦,以高昂的革命热情,迎接新中国、新崖县的到来。崖州大地呈现出万象更新的局面。

欢庆之余,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严峻的考验。

政治上,国民党在战败溃逃时遗留下来大批残余势力,同崖县本地反动势力相勾结,以各种方式进行捣乱破坏活动,同人民政权作对。他们企图建立“军事根据地”,寄希望于“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妄图卷土重来。有的敌特散布反对人民政权的谣言,煽动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不满;有的潜入党政机关、团体、厂矿、学校等,窃取情报;有的策划暗杀、纵火、投毒;有的进行武装骚乱、抢劫等,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解放之初,全县境内发生多起毁电线、打黑枪、投毒药、搞暗杀、烧村庄、殴打部队战士等恶性政治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新秩序的建立和稳定。

工业生产上,战后的崖县满目疮痍,国民党留下的是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烂摊子。1950年4月底,国民党军队及特务机关在准备撤退逃离时,对榆林、三亚地区的道路、桥梁进行大肆破坏,焚烧榆林港旁的弹药库和一些民房,炸毁金鸡岭电厂、码头以及2万吨级运矿机械等,无法带走的上百辆汽车也被烧毁,榆亚地区一时一片火海,给崖县地方经济造成巨大破坏。保留下来的一些厂矿企业,也因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工人流失,丧失生产能力。全县的工业生产基本上是以土作坊为主的手工业,主要产品是生盐、食糖。1950年全县工业生产总产值约为66亿元(旧币,折新币为66万元,下同)。

农业生产上,崖县的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但由于缺乏水利设施,农田基本上都是“望天田”。加上耕作粗放,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仍采用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方式,生产工具落后,品种低劣,粮食产量很低,不能自给,每年需要从外地购入大批粮食。以地主为代表的封建剥削制度仍然存在,也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据记载,1948年全县水稻种植面积161300亩,年产稻谷仅96吨。如遇灾年,粮食更是失收或少收,农民食不果腹。

贸易流通上,生产萎缩,物资缺乏;交通梗阻,贸易不畅;通货膨胀,物价飞涨;投机猖獗,市场混乱;失业众多,民众困苦;财政困难,收支严重不平衡。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形势和种种困难,如何尽快恢复生产,发展经济,稳定市场,安定民生,在政治上经济上站稳脚跟,这既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首要任务,同时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解放之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的工作重点由农村向城市的转变中,一些党员干部滋生了贪图安逸、居功享乐、生活腐化、蜕化变质的倾向。有的个人主义严重,向组织闹名誉,闹地位,闹享受,闹待遇;有的不愿再过艰苦生活,不愿下乡,不安心农村工作,放松思想改造,淡忘了艰苦奋斗的传统。尤其是党的工作由夺取政权向执掌政权的转变中,一些干部在胜利面前,滋生了骄傲自满、官僚主义的问题,工作简单,作风粗暴,脱离实际,漠视群众疾苦,给工作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党如何经受权力、地位的诱惑,在“糖弹”面前不打败仗,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继续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不仅是对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个严峻考验,而且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新生政权的巩固。

总之,在面临解放之后的严峻形势和种种考验下,县委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勇敢地承担起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不畏艰难困苦,满怀信心地迎接挑战。按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制定的基本方针和海南区党委的部署,县委确定了1950年下半年的工作任务是:建立健全各级政权机构和群众组织,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清匪反霸,彻底肃清国民党残余势力,建立新的经济社会秩序;减租减息,迅速恢复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开展整风整党,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的战斗力,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踏上新的伟大征程。

二、榆亚地区的军事接管

对解放城市实行军事管制,派出军事代表,这对于接管旧政权、建立新政权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早在解放海南岛前夕,琼崖区党委将接管原国民党政府公共机关、产业和物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作为紧急任务之一向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队发出指示,要求做好解放后接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向各地选派了一批干部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掌握情况。1950年4月19日,琼崖区党委、琼崖临时人民政府和琼崖纵队司令部联合发布《入城守则》《接管人员守则》《看守人员守则》《处理接管物资的规定》等文件。4月25日,解放军第15兵团司令员邓华和冯白驹等领导会面后,即召集部队和琼崖领导机关干部,研究讨论海口、榆亚地区的接管问题,布置两地的军事管制工作。

榆亚地区是琼南政治、经济、军事重镇,在接管过程中至关重要。1950年5月1日,遵照中南军区命令成立海口军事管制委员会。随后,海南军政委员会宣布成立海口军事管制委员会榆亚分会(简称榆亚军管分会),并委派符哥洛为主任,相炜(解放军128师政委)为副主任,对榆亚地区实行军事管制,负责榆林、三亚、红沙地区的接管工作,并根据南区地委在解放前的调查情况,下设秘书、宣传、交通、文教、公安、民政、财经7个接管小组,人员由部队和地方党政机关共同派出。接管干部分别从驻守榆亚地区的解放军128师选派20名,琼崖纵队第5总队选派6名,南区地委选派10名,南区行署选派10名,琼崖公学选派学员18名组成。接管人员于5月中旬陆续到达榆林,随即展开工作。

榆亚军管分会确定的接管方针是:发动群众,全面清理,积极接管。其步骤为:先接行政机构后接企业单位,先接有资产的单位后清算无物的单位,以避免遭受新的损失。

5月20日,榆亚军管分会在榆林召开各界群众大会,宣布在军事管制期间,榆亚军管分会为榆亚地区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接管国民党政府所属一切公共机关及官僚资本的资产和物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及一切私人合法经营的工商企业。各类人员从现在起,应听候命令,协助接收,严禁招摇撞骗及各种破坏活动。会上,还宣布了接管人员必须遵守的接管纪律,包括严守进城守则;认真清查保管接收的财物,不得私自处理与动用;不得接受被接管单位的任何馈赠和宴请等。大会号召榆亚地区的工人、职工、教师、学生等各界群众,立即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配合和参与接管,保护好工厂、学校,保护好机器设备。

5月30日,军管分会根据广东军区、海口市军管会发布的布告内容,在榆亚地区宣布:自即日起,一切反动党团及特务组织为非法组织,严禁非法活动并限期解散;各非法组织人员、反动派各级军政流散官吏以及一切非法武器军用品等,统限于6月3日前到公安机关报到登记,向人民政府悔过自新,立功赎罪。军管分会本着“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分别轻重,从宽处理。以上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有力地保证了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很快稳定了榆亚地区的局面。

各界群众大会后,军管分会立即组织联络组和联络员赴各单位进行实际接管。首先接管伪“榆亚镇公所”及“永宁乡公所”等公共机关。对各类伪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各类文件、资料、档案等进行收集整理,各类资产、设备进行清点查封等,尤其加强了对溃散的伪职人员进行收拢,集中管理。对一些公共性的事业单位接管时,召开群众会议,宣布接管命令,宣传接管政策,整理资料档案,清理物质设备,登记人员名册等。军管干部每到一个单位,注重广泛发动群众,召开职工、学生座谈会,介绍政策,了解情况,动员他们打消顾虑,协助清点物质,妥善保管资料,尽快复工复课。同时,号召要敢于揭发隐瞒资产、制造假账等舞弊问题。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形成了一支重要的接收力量,有力地推动了接管工作。

安排处理好接收过来的伪职人员,是接管工作的一个重点。为了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对伪职人员坚持“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先集中教育,经过初步审查后,再作出留用或遣散的相应安排。经军管分会宣布留用的公、教职员和工人,实行临时性的薪金制或供给制(每人每天发粮1.5斤,眷属每人每天发粮1斤),并对困难职工给予适当照顾。

榆亚地区是琼南的经济重镇,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企业和管理机构相对较多,接管任务繁重。经过初步调查和摸底排队,确定12个单位为军管分会接管对象,分为三类:一类是单位负责人尚在,没有遭到较大破坏的有2个单位,即琼崖盐场公署榆亚分署和中国农民银行榆林港分理处;二类是负责人逃离,下层一般职员或个别员工尚在,虽遭到敌人破坏,但仍有物资可接收的有4个单位,即海南铁矿局、海南矿产公司、海南农林试验场榆亚分场和中国石油公司;三类是人员完全逃离,资产全部被撤被毁的有6个单位,即广东省银行榆林港办事处、海南银行榆林支行、海关榆林分站、国税局崖县稽征处、崖县税捐处、崖县水产管理局。

琼崖盐场公署榆亚分署(榆亚盐场)的接管。榆亚盐场的产品,解放前主要销往广州、江门、梧州等地,每月销岛外约5-6万担,本地销盐亦达万担,不仅是海南最大的产盐区,而且还是崖县的经济主脉,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因此,尽快接管并迅速恢复盐业生产,是接管工作的第一位任务。5月17日,军事代表和4名联络员(其中2名分别派到保平、陵水接管)进场接管,当即采取3条措施:其一是迅速组织恢复盐场正常秩序,5月24日正式开始办公;其二是除盐警外,动员全部盐工回场,归队恢复生产;其三是允许盐商欠税,准予盐品外销。由于措施得当,在很短的时间内,盐场的生产就得到恢复。7月底,有两批盐产品装运销往江门,还有一批准备装船运往广州。制盐业的产销恢复,不仅保证了国内盐业市场的供应,而且给解放之初崖县的经济恢复带来了喜讯,对于振奋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巩固新生的政权都产生了积极效果。

海南铁矿局的接管。5月中旬,军管分会联络组开始进驻接管。首先召开留下来的课长及工人代表会议,推荐“三处一矿”(田独矿)临时负责人,再由联络组和各单位的临时负责人组成临时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工人代表会(因各种原因未能开展工作),保证接管和恢复生产的顺利进行。5月28日开始,先后动员183人回局协作清点、整理和登记,建立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基本掌握了全局的情况。妥善解决矿工群众的生活,是恢复生产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军管分会专门向海南军政委员会申请了救济粮,按留矿恢复生产的矿工每日28两(1.75斤,时1斤=16两)米,尚未工作的1斤米的标准发放。为了防止吃空额和克扣工粮现象的发生,对工人重新登记,发给领米证,并在工人宿舍设立3个米站,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很快安定了广大矿工的情绪。7月26日,田独铁矿恢复生产。

田独机械修理厂、榆林港船舶修理厂的接管。这两个厂是国民党政府接管的原日企“石原株式会社”所属的企业,其主要设施设备均被撤被毁。5月30日,海南军政委员会派出军事代表正式接管。按照当时任务的需要,随后将榆林港船舶修理厂移交中南军区海军,转为军工企业(即4802工厂),设在田独的机械修理厂则移交海南铁矿局管理。

银行金融机构的接管。榆亚军管分会成立后,即派出军管联络员到银行系统调查摸底,除原中国农民银行榆林港分理处较为完整外,原广东省银行榆林港办事处被毁之一炬;原海南银行榆林支行则无人员、无资产可接收。5月底,海南军政委员会金融组派出人员正式接管中国农民银行榆林港分理处。并在此基础上,开始筹建中国人民银行驻榆林办事处。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榆林支行正式成立。

榆林港邮电局的接管。解放前,榆林、崖县邮政电信机构为分设。榆林港邮电局为二等邮局(崖县为三等),下设红沙、安游、田独、藤桥、羊栏、马岭、三亚港、红土坎、港门村等9间邮政代办所。榆林军管分会较为完整地接管过来。经过对人员的教育、资产的清点和设备器材的抢修,很快恢复了邮政业务。7月10日,榆林人民邮局恢复了与海口及大陆各地的汇兑业务。

至于海关榆林分站、国税局崖县稽征处、崖县税捐处、崖县水产管理局等机构,由于人员全部逃散,资产完全撤走,资料均遭遗散,需要重新建立。

由于国民党的破坏,解放之初榆亚地区绝大多数机关、企业、码头等设施被毁被撤,物资器材散乱,各单位负责人大都逃离,无人管理,大批工厂、码头工人失业。驻榆亚地区人民军队主要忙于清理战场,追歼残敌,无法派出更多兵力看守,榆亚特区政府也未及时进驻。因此,在军管分会进驻之前的半个月时间里,榆亚地区处于混乱状态,不法分子大肆偷盗器材、机件、炸药、电油等物资,发意外横财的风气盛行。赌窝、赌点布满大街小巷,聚赌的人群随处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军管分会专门成立4人公安小组,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全面清理户籍人口,清查各类人员,开展打击犯罪行动。虽然很快压制了偷盗、抢劫、赌博之风,但社会治理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7月底,军管分会撤销了公安小组,在榆林成立崖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增至16人,投入到榆亚地区的治安工作。

在榆亚地区实行军事管制期间,共接管了19个单位,经过清理整顿和社会治理,很快恢复了社会秩序。学校、医院、邮局和一些公营企业等单位,逐步复业、复课、复工。这对于控制解放之初的琼南局势,安定民生,稳定秩序,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1950年7月底,榆亚军管分会在榆亚地区的军事接管工作基本完成。榆亚特区也同时被撤销,所属政区划归崖县管辖。

在做好榆亚地区军事接管的同时,县委、县政府于1950年5月初即从山区革命根据地迁驻县城崖城,相继接管了国民党县政府、县党部、警察局、地方法院、税稽所等单位,并发布命令,施行政务,安抚民众,积极开展政治、经济等各项工作,很快稳定了社会秩序。

三、各级党政机构的建立

崖县解放之前,在农村解放区已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随着解放战争进程的推进,人民政府迅速地接管各级地方旧政权,在新解放的地区相继建立人民政权。1950年5月,县委、县政府机关迅速地从山区进驻县城崖城,接管政权,统辖全县,推行政令,实施管理。在打碎国民党反动统治机器之后,在全新的基础上迅速地建立新政权,这种采取直接过渡的建政方式,适应了当时崖县战后环境的需要。

是年5月,中共琼崖南区地委和专员公署撤销。6月,海南区党委决定重建中国共产党崖县委员会(简称县委)和崖县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为了保持县委工作的连续性,原县委领导成员基本留任,林庆墀仍为县委书记,新增林豪为县委副书记,陈国风、陈明纲、吉竟成继续留任,仍为县委委员。在领导体制上,从1950年5月至1955年5月,县委实行委员负责制,设书记、副书记、委员;1955年5月至1956年6月,县委由委员负责制改为常委负责制,设书记、副书记、常委;1956年6月,召开崖县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崖县第一届委员会,改设第一书记、书记、常委、委员。在隶属关系上,1950年5月起直属海南区党委和海南军政委员会(1951年4月改为海南行署)领导。1954年1月,崖县改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地方委员会(简称自治区地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

在解放之前,为适应战争环境的要求,县、区两级委员会均不设工作机构,由各委员分工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军事(武装)、民运和财政等方面的工作。1950年5月之后,县委在重建时增设了一些工作机构,设有秘书(1956年7月改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部门。同年9月,成立中共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工作的发展需要,1954年至1956年,县委先后增设了农业合作部、渔业工作部、工业部、财贸部和边防部等。

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县委对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重建和调整。1950年5月,在下辖的9个大乡重建了总支委,直接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半年,撤销9个大乡总支委,新成立崖一、二、三、四、五区区委和榆亚镇党委,在其下辖的55个乡(办事处)设立党支部。到年底,全县基层党支部达65个,党员人数554人。随着农村土地改革、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不断吸收积极分子入党,党的基层组织得到发展壮大。到1956年,全县基层党支部发展到107个,党员人数增至1714人。崖县各级党组织的建立和健全,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开展各项社会改革发挥了坚强的领导作用。

在建立县委领导机构的同时,组建了新的县政府。1950年5月,由县委书记林庆墀兼任县长,同年夏,孙惠公担任副县长。1950年5月至1955年5月,县长、副县长均由上级任命。1955年5月,召开崖县第一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县政府组成人员。同时,崖县人民政府改称崖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此后历届政府机构人员均由人大选举产生。从1950年5月起,县政府下设秘书、公安局、法院、税务局、财政科、民政科、粮食科、建设科和文教科等工作机构。9月,海南军政委员会对各县实行编制等级和员额管理制度,明确崖县为丙等县(管辖人口15-30万),干部总员额222员(不含勤杂人员),其中机关编制65员,公安部队100员,党委会24员,群团组织19员,预备干部14员。1951年后,县政府又增设了人事科、农建科、卫生科和财金管理委员会。此后,县政府工作机构的设置,随着全县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先后进行了增减和撤并,政府管理职能不断完善。

县公安局的成立。1950年7月,榆亚地区结束军事管制后,在榆林成立崖县公安局,符耿光担任局长。下设政协室、秘书股、侦查股、治安股、执行股、看守所,工作人员16名。随着任务的变化,公安局先后迁驻红沙、崖城、三亚等地。1952年,在所属5个区公所和榆亚镇各配备1名公安助理员。1953年,增设三亚公安分局和藤桥、港门、望楼、莺歌海派出所,并在乡村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到1955年,全县共设有治保会93个,配备正副主任199人、委员788人,其中在412个农业社配备治保人员574人。1954年上半年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14起,逮捕刑事罪犯32人;1955年侦破刑事案件144起,逮捕罪犯138人。公安机关的成立和基层治安组织的建立,成为打击犯罪、稳定社会、巩固政权的重要力量,有力保证了党在解放初期各项任务的完成。

县人民检察院的成立。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次会议通过《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各县应设人民检察署。当时崖县未能及时成立人民检察署,解放初期的检察职能由公安机关和县政府代行。1955年8月,崖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检察长由县委指定组织部长何敬斋兼任。检察院设一般监督股、侦查监督股、审判监督股、劳教社改监督股,人员编制7人。检察机关成立后,崖县审查批捕权归属检察院,负责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做出起诉、不起诉或免于起诉的决定。

县人民法院的成立。1950年5月,崖县人民法院成立,设院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2人,法警若干人。院长由上级委派孙惠公担任。根据上级要求,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前,县人民法院列入政府工作部门编制。主要职责是负责崖县第一审反革命、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成立后,即代海南人民法院接管伪海南高等法院崖县分院,接收的印信档案、账籍金钱等,移送海南人民法院,并报请海南军政委员会追缉逃走的人犯。同年9月20日,县人民法院正式审理案件。据当时法院院长孙惠公在自传中叙述,“解放初期我的主要工作是安定社会秩序,布告国民党官员登记认罪自新,成立集训所集中管训,并组织调查他们的罪行,分别给予判刑。”人民法院从5月成立到10月,共受理民事诉讼案247件,其中结案67件(主要为婚姻、田地纠纷),尚有180件未结案;受理刑事诉讼案件106件;收押人犯90人。人民法院的建立,不仅及时追缉收拢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军政人员,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和各类犯罪分子,而且还积极调解人民群众的民事纠纷,这对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证人民政府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具有特别显著的成效。

县税务局的成立。1950年7月,县政府根据《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在崖城成立县政府税务局,陈虞任局长。由于崖县的工商大户集中在红沙,税务局于同年11月由崖城迁至红沙办公,1954年再迁三亚。解放之初,县政府财政科和各区乡政府暂时沿用旧税制,在全县征收工商各税。从1950年8月起,税务局开始着手实施全国统一的征收规定,建立新税制;成立基层税务机构,按经济区域设立藤桥、榆红、三亚、港门、望楼港、莺歌海等6个税务所和马岭税务站。12月底,全县开始按全国统一税收的规定征税。1951年,积极开展打击偷税漏税斗争,在全社会树立依规纳税的良好风气。1951年至1952年两年间,崖县工商税收年平均收入52.8亿元(旧币)。税务机关的建立和新税制的实施,对恢复经济、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平衡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

在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的同时,县委、县政府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按照海南区党委的要求,对所属区(镇)、乡的建制作了较大调整。1950年5月,根据新、老解放区的不同情况,撤销了国民党统治时期所设置的区镇区划,在全县设置9个大乡,即藤桥乡、回栏乡、信孚乡、仁义乡、礼智乡、罗所乡、乐官乡、黄孔乡、海塘乡。同年7月,海南军政委员会撤销榆亚特区,所属政区划归崖县。9月,海南军政委员会进行各县的区、乡组织机构调整,规定:平原地区平均2500人设1个乡,合13-15个乡为1个区;山峦地区平均1200人设1个乡,合10-12个乡为1个区。崖县据此于1951年2月撤销原辖9个大乡,改设5个区公所和榆亚镇,即崖一区公所(驻地崖城,辖12个乡)、崖二区公所(驻地羊栏,辖10个乡)、崖三区公所(驻地藤桥,辖10个乡)、崖四区公所(驻地九所,辖10个乡)、崖五区公所(驻地黄流,辖10个乡)、榆亚镇公所(驻地三亚,辖三亚、红沙、榆亚3个乡级办事处),形成了5区1镇(52个乡3个办事处)的行政区划。此后,崖县对区(镇)又作了局部调整。1954年3月,撤销榆亚镇建制,成立崖第六区公所(辖三亚、红沙2个乡级镇和5个乡)。11月,根据广东省民政厅通知,三亚镇改为区级镇。翌年1月,撤销第六区,其政区划归三亚镇。1955年5月,又将各区名称从数字套改为地名,三亚镇保持不变。对于乡级行政区划的调整,1953年为贯彻海南区党委整顿基层政权和划小区乡的方针,县委当时拟定全县划为7个区1个镇104个乡(含3个办事处)的方案,后调整确定为全县由55个乡(办事处)改设89个乡、3个乡级办事处。县、区、乡政权的建立,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集中高效的政府组织系统和管理体系,为党的执政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在政权建立中,还对城乡基层政权进行了系统改造。在城镇,普遍建立居民自治组织(后称居民委员会),负责传达政令、开展社会活动。这对于实现基层政权更迭,恢复社会秩序起了重要作用。1953年,经过城镇民主改革,在红沙划分3条街道,成立3个居委会,下分50个居民小组,共有居民939户、3458人。在三亚也划分出3条街道,设3个居委会,下分50个居民小组,共820户、3019人。在农村,废除国民党对农民实行严格控制和压迫的保甲制度,彻底铲除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政治根基。同时结合清匪反霸、减租减息斗争,普遍建立带有半政权性质的农民协会组织和民兵队伍。据《马岭村志》记载:“1950年5月,崖县人民政府接管信孚乡政府(国民党时期乡公所),8月废除保甲制,1951年成立村农会,董亚祥担任主任。”这样的农民组织成为巩固乡村人民政权的重要力量。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建立乡村基层政权,这是共产党政权建立的一个显著特点。在农民政治优势确立的基础上,通过划乡,建立了最基层的农村政权。

在新的政权机构中,选配了大批经过革命武装斗争考验的老区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他们在长期艰苦的革命战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政治觉悟普遍较高,是干部队伍的主体。同时也吸收了一批新参加革命的青年积极分子,补充了新鲜血液。在各级领导岗位中,绝大多数是由党员干部担任,形成了一支新型的干部管理队伍。

国民党反动政权的摧毁,新生人民政权的建立,是崖县社会政治结构的一次重大变革,奠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政治基础。在海南区党委领导下,崖县地方党的组织机构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并确立了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县委通过选拔大批政治可靠、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干部,委派到各级政府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确保了党在解放初期建国纲领以及方针政策在崖县的贯彻执行。

四、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

经过几个月的接管政权、建政施治,在建立起必要的社会秩序后,县委着手筹备召开崖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按照1949年9月颁布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选举产生的各级人民政府。由于受当时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人民代表的普选,只能按《共同纲领》的规定,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逐步建立人民民主政权。这种逐步过渡的民主建政方式,妥善地解决了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人民政府所需遵行的民主程序问题。崖县各界人民代表组成代表会议,作为地方权力或半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是: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施政方针、政策、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批评和建议;向县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有关县政兴革事宜;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协助政府动员人民贯彻施政方略。从1950年10月25日崖县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54年3月,历经8届,共召开8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按照海南区党委的要求,县委对筹备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了周密安排和准备。1950年8月,县政府成立崖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由各级机关、群众团体民主推选了31人为筹委会委员,并推选县长林庆墀担任主任委员。县政府还成立县选举委员会,主持日常选举工作。

县各界人民代表资格为“凡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赞成《共同纲领》,年满十八岁之人民”。代表的产生采取普选、协商、推举、聘请等方式。县委根据新、老解放区人民群众的组织程度不同和政治觉悟的差异,采取了不同的产生办法,即:老解放区的代表由各界群众按单位酝酿提名,民主选举产生;新解放区的代表以协商方式推选产生;中小学教职员工代表、学联代表、文联代表经过普选产生;社会知名人士由县政府推选或聘请参加。全县共产生出席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100人。

为了迎接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在县委、县政府大门口,崖城的大街小巷,崖县中学、小学门口,以及拱北、起晨等村口,红灯高挂,彩旗飘扬,欢庆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

1950年10月25日至29日,崖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崖城召开,实到会议代表82人,其中农民代表27人、工人代表9人、渔民代表5人、水上人民代表1人、妇女代表7人、学生代表3人、自由职业者代表3人、商界代表2人、少数民族代表1人、各区乡代表12人、机关部队代表10人、特邀代表2人,列席人员9人。会议设立主席团,下设秘书处、宣传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为做好会议接待保障工作,还专门成立了政治服务队和生活招待队。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解放4个多月来情况报告和今后施政的报告;听取了反霸减租与合理负担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清匪肃特和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投票通过了会议主席团名单。经过热烈讨论,会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合理负担、完成夏秋征粮,反霸减租,清匪肃特,建立健全农民、工人、海员组织等4项决议。与会代表共商克服困难、恢复生产、振兴经济大计。会议共收到8类提案94件。

会议主席团按照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向大会提出崖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简历,由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林庆墀等13人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林庆墀为主席,文宝庆为副主席。

会议最后通过了给中共中央、毛泽东的致敬电,表达了解放之初崖县人民对党中央、毛泽东的崇敬之情。电文如下:

 

毛主席、中共中央:

崖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0月25日在崖城开幕,讨论了贯彻合理负担、完成夏秋征粮任务,反霸减租,建立健全农民、工人、海员组织,清匪肃特等问题。由于您及中共中央英明的正确的领导,中国人民革命才能获得今天的全面胜利,我们才能在这里开会,这是您们的功劳,我们怀念着您们,谨向您们致最崇高的敬意,并祝您们健康,同时我们誓必在您们的领导下,为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奋斗。

                          崖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10月29日      

 

代表们对会议成果非常满意。如大洲渔民代表陈位尊起初抱着“看看人民政府对大洲人民怎样”的思想来参加会议,他在发言中说“此次来起初很害怕,不知道来后政府如何对待我,有些村民在我来时还嘱托,你去后如果政府扣留你,我们派人去担保”。经过5天的会议,其思想很受教育,顾虑很快打消,他最后表示,没想到政府请我们来是参政议政的,回去后要把渔民发动起来,搞好渔业生产。

这次会议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崖县历史上第一次人民代表的盛会,是团结全县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阶层民主人士的政治协商会议,是全县十几万各族人民参政议政的开始,是崖县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重大胜利。它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凝聚了人民群众的意志,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对于调动社会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恢复和发展经济、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崖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6月5日至7日在崖城召开,出席代表11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半年多来的工作报告;听取了目前形势报告和崖县土改反霸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会议主要讨论了如何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开展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分子、土地改革三大任务等项工作,做出了关于搞好崖县土地工作的决议。会议选举林庆墀为崖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何赤、张景菁为副主席。会议共收到提案54件。

崖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崖城召开,出席代表12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清匪反霸、减租退押问题及“八字”运动工作计划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林庆墀为崖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何赤为副主席。会议共收到提案61件。

崖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2月2日至5日在崖城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108人,列席人员1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目前形势与增产节约的报告、专业建设工作的报告。会议主要讨论了如何增产节约、夺取生产丰收、支援抗美援朝、完成土地改革任务、迎接新的生产高潮等项工作。会议选举陈国风为崖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何赤为副主席。会议共收到提案65件。

崖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8月22日至26日在崖城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145人,列席人员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崖县1953年夏季前完成土改工作的报告、崖县丰产工作计划的报告、民族民主联合政府问题的报告。会议就筹备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等问题进行讨论。会议选举张守贵为崖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唐宗海(黎族)为副主席。会议共收到提案42件。

崖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3年6月18日至21日在崖城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200人,列席人员13人。会议听取了张守贵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对查田定产、民主建设、民族政策等重要工作做出决议。会议宣布了土地改革胜利结束,提出了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是以全力发展农业生产。会议选举张守贵为崖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唐宗海(黎族)、赵光兴为副主席。会议共收到提案89件。

崖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3年12月21日至24日在崖城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194人,列席人员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半年来发展农业生产工作总结及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会议主要讨论了粮食统购统销及崖县划归自治区管辖等项工作。会议选举张守贵为崖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唐宗海(黎族)、符达良为副主席。会议共收到提案81件。

崖县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4年3月1日至2日在崖城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160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选举法,动员各阶层人民积极参加选举;做好推销1954年建设公债券工作。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在本届会议连选连任。

崖县召开的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届均设常务委员会,但不行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常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协商并提出对县政府的建议;联系代表,协助政府动员人民推行各项工作,进行下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崖县历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合法召开的,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和准备,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形式、逐步实现由人民管理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为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五、人民团体的建立

崖县总工会的成立。1950年8月,广东省总工会海南办事处成立后,为加强海南工会组织建设,海南区党委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地,协助各县建立工会组织。10月,经县委批准,崖县工会筹备处成立,并选派林志超为筹备处负责人,着手筹建县总工会。1952年2月,崖县工会联合会成立,林志超为主席。1954年11月更名为崖县总工会,王芬担任主席。

崖县工会筹备处成立后,广泛宣传《工会法》,积极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基层工会组织。首先组建三亚店员工会和搬运工会,之后相继组建了民船工会、食品工会、手工业工会、公路运输工会、教育工会、财贸工会和邮电工会等。至1954年11月,全县建立基层工会组织25个,会员1429人。

各界工会组织建立后,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1951年组织职工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捐献飞机大炮宣传活动,职工群众在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捐献7417多万元(旧币)。还组织职工参加文化学习,在红沙和三亚首先建起了两所职工业余学校,在校学员381人。对广大职工普遍开展思想教育,进行忆苦思甜对比,提高广大职工政治觉悟。从1953年起,积极开展职工权益保障活动。县工会联合会开始实行企业职工劳动保险,制定了职工因公受伤、致残以及患病者生产保障制度,参保企业6家,受保职工569人。1954年,劳保工作全面展开,各级工会成立了防病防伤组、宣传教育组、伤病照顾组、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组等职工劳动保障机构。1953年到1954年底,各级工会组织共帮助409名困难职工还债10143.7元(旧币)。与此同时,县总工会围绕生产任务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广大职工群众踊跃参与,仅榆亚盐场职工一天就提合理化建议31条,被采纳14条,获得奖金2亿元(旧币)。1956年,县总工会开展以“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全县13家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274条,被采纳172条,创造价值92153元,促进了企业的民主管理。

共青团崖县工作委员会的成立。1950年7月,海南区党委召开第一次青年工作会议,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海南区工作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崖县工作委员会也同时成立,县委即任命县委委员陈明纲担任团县委书记。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团结、组织广大青年投入到新社会的建设中去,从1950年7月开始,团县委即在各区、乡建立基层团支部,吸收进步青年加入团组织。在基层团支部组建初期,主流是好的,但也出现过一些偏差,走了一段弯路,存在对入团条件掌握不严、入团对象培养不够、入团手续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等问题,致使一些落后青年甚至是反动势力残余分子混进团员队伍,造成基层团组织严重不纯。在县委领导下,团县委及时进行了整顿,清除了一批不纯、不良分子,纯洁了团员队伍,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发展。

1953年12月13日至17日,青年团崖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89人。大会听取了县委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民族政策与崖县划归自治区领导的报告,并选举产生了团县委委员11人,邢本田当选为书记。会议经过民主讨论,专门作出加强青年团自身建设的决议,主要内容是:各级团组织要发挥作用,当好助手,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做好工作;每星期或10天召开一次团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积极培养,正确建立”的方针,坚持挑选在土改(土地改革,下同)中表现积极、并经过教育后达到入团条件的进步青年吸收入团;按照本人自愿申请、经过党或团支部小组讨论通过、报区委批准的程序办理入团手续;各乡团支部书记或团小组长,一般由各乡民兵中队指导员或副队长兼任,彻底解决团的组织不纯的问题;对个别入团动机不纯、混进团员队伍的不良分子,该开除的坚决开除,该处分的坚决处分;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只能听党的指挥,响应党的号召,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绝不能另搞一套。

这次大会明确提出了青年团建设的方向和工作重点,回答和解决了青年团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加强自身建设的制度措施。这次会议之后至1954年6月中旬,团县委对原有的75个团支部普遍进行整顿巩固,对1141名团员进行了教育清理,并新发展11个团支部、278名新团员。至此,全县农村团员达到931人,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有588人,其中担任骨干的有254人。随着青年团组织的健康发展,广大团员在国防建设、农村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一支重要的先锋突击力量。

崖县妇女联合会的成立。1950年10月,崖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委会成立,符美伍为主要负责人。1953年9月18日至20日,崖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崖城召开。主要内容:进行工作总结;选举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布置开展妇女工作;选举出席广东省妇代会代表。会上,崖五区劳模邢花介绍了妇女生产的成绩和经验,凤岭乡妇女代表黎亚好(黎族)介绍了如何发动少数民族妇女参加各项民主运动的做法。会议正式成立了县民主妇女联合会,选出正副主任各1名,常委5人,执委15人。常委会推选赵卿为主任,陈运花为副主任,同时选出了参加广东省妇代会代表2名(其中少数民族妇女代表1名)。1957年7月,崖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崖县妇女联合会。

在县委领导下,崖县妇联带领广大妇女坚持倡导“三反对四保障”方针,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积极作用。

在土改运动中,妇联贯彻男女一齐发动的方针,并对妇女进行多加一把力的发动。全县有22名妇女干部参加县土改培训,各乡普遍结合农代会召开妇女代表会,建立妇女代表委员会。在妇女骨干动员下,通过妇女找妇女、召开典型诉苦会、家庭动员会等形式,广大妇女的政治觉悟和阶级仇恨得到启发,纷纷勇敢站起来与地主恶霸作面对面的斗争。六盘乡妇女骨干发动当过20余年雇工的妇女黎士兴站出来指证地主的罪恶,诉出自己的苦情,面对面地揭露地主,使地主企图降低成分、瞒田匿产、拒交果实的阴谋没能得逞。1951年,全县参加土改运动的农民有42960人,其中妇女21185人,占51%。妇女在反霸、诉苦、查田、挤黑、监视地主等工作中,敢于斗争,不留情面,表现积极,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各级妇联积极动员广大妇女参加声援签名、游行活动,全县妇女签名拥护和平的有4万余人,参加游行的有3万余人,并普遍订立了爱国公约。为支援抗美援朝,全县妇女共捐3亿多元(旧币)。崖一区崖城乡75岁的黄阿婆,平日生活极其艰难,没钱捐献,她就带领全村妇女上山砍柴来捐献,表现出很高的爱国热情。水南乡大旦村妇女代表纪道年,带领全村50余名妇女开荒11亩,养猪2头、鸡25只,将生产所得大部分作出捐献。过岭乡黎胞妇女代表董亚文,不但自己尽力捐献,同时还耐心说服其他妇女砍柴捐献,在她带领下,生活极其困难的过岭乡,黎族妇女共捐献了470万元(旧币),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崖县妇女因长期受反动派政府和封建制度的压迫剥削,对反动残匪、恶霸地主深恶痛绝。她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各级妇联组织带领下,积极投身镇反(镇压反革命,下同)斗争。崖二区月榕乡妇女主动为政府提供情报,协助政府破获了“反共青年团”特务组织。在解放军和民兵进山剿匪中,各乡妇女组织剿匪小组,为搜剿队伍送饭、送水、送情报。崖四区望岭乡妇女代表苏来贵,组织21名妇女成立剿匪小组,佯装上山砍柴,侦察匪踪,发现土匪踪迹后,徒手追赶,最后生擒匪首陈王平。

在拥军优属工作中,各级妇联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发动妇女群众到烈军属家中慰问,献旗献花,送粮送菜,打扫卫生等等感动了烈军属。有些军属说:“我要写信去鼓励丈夫、儿子握紧枪杆,巩固国防。”在拥军优属的影响下,广大妇女认识到参军光荣,积极动员青年参军,出现了许多母送子、妻送夫的感人事迹。1951年,全县超额完成动员青年参军任务。

在文化教育事业中,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学习文化,扫除文盲,建立农忙托儿组。1951年底,全县妇女参加夜校识字班学习的达6091人。崖二区妇女陈好成年已47岁,家中贫苦,还有3个小孩无人照顾,但她克服困难,报名参加识字班旁听,并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成绩。据港门1个乡统计,参加夜校学习的群众共788名,其中妇女占600名,妇女学习文化的热情普遍高涨。崖二区妙林乡完成土改后,妇联办起农忙托儿组(月托),受托儿童42人,解放了妇女劳动力,使广大妇女能积极投入文化学习活动。

在恢复农业生产中,崖县妇女发挥吃苦耐劳的传统美德,劳动热情高,部分妇女成为农业生产中的骨干力量。为了提高劳动效率,妇联组织她们学习新的犁田、耙田方法,积极参加农业互助组,在组内与男农民实行同劳同酬。在抗旱灭虫中,崖二区妙林乡发动356人参加灭虫,其中妇女208人。藤桥区龙海乡妇联组织青年妇女890人次,用17天时间,挖井挖塘28口,灌溉农田516亩。广大妇女在劳动生产中,不仅促进了经济恢复和发展,同时也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与解放。

崖县农民协会的成立。在海南区党委土改工作团的领导下,为推动全县土改试点工作的开展,1951年4月22日,县委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确定成立县农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4月25日至27日,崖县第一届农民代表大会在崖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8人。县委书记林庆墀在会上作了目前形势及努力完成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任务的工作报告。会议第二天进行诉苦大会,11名代表先后走上主席台,控诉地主恶霸长期残酷压迫剥削的罪行,场面十分悲惨,与会代表声泪俱下。会议宣布成立崖县农民协会筹备会,经县委提名,大会一致通过,由21人(包括汉、黎、苗族和妇女)组成崖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县委组织部长吉竞成兼任县农协筹备会主席,张树标为副主席。

这次会议是崖县农民有史以来召开的第一次代表会议。会议讨论和总结了党在农村中的工作和农民运动的中心任务,提高了农民群众的阶级觉悟,密切了党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了党在农村的政治影响。

1951年10月19日至21日,崖县第二届农民代表大会在崖城召开,与会代表48人。会议听取了半年来农民运动情况报告;讨论开展“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八字运动和贯彻执行《婚姻法》等;通过了《农民协会组织通则》;成立崖县农民协会,选举产生县农协第一届委员会,县委组织部长文江瑶兼任主席,张树标为副主席。

1952年12月23日至25日,崖县第三届农民代表大会在崖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7人。这次会议没有改选农民协会。

1953年,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协会不再召开会议。1954年后,县农民协会不再设常设机关,停止活动。

崖县农协筹委会成立之前,在农村“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八字运动中,基层农会组织已普遍建立,至1951年3月底,全县已有176个农会组织,会员人数达7571人。各乡农协主席普遍兼任乡长,副主席兼任乡民兵中队长、文书,构建了解放之初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基层农会组织主要通过召开农民代表会、农协委员会和农协小组会,来实现其管理职能。农会的主要职能是:农民代表会是全乡农民的权力机关;农协委员会是农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农协指示的执行机关;农协小组会则承担征求农民意见、集中农民要求的职能,是农协工作的基础组织。

崖县农会组织虽然存在的时间较短,但在领导广大农民开展渡荒、征粮、减租、反霸、土改、恢复生产等运动中,发挥了重要的组织管理职能作用,尤其是在乡、村两级政权构建前,基层农会组织承担了基层政权职能,在新旧政权更替过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崖县工商联合会的成立。1953年1月30日,崖县工商联合会筹委会成立,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常务委员10人。邢宝珊担任筹委会主任,10月后由陈事忠担任。解放初,全县私营工商业者仅有189户,资本4370万元(旧币),工商业在当时还不够发达。1954年4月10日至13日,崖县工商界代表会议召开,与会代表88人,其中手工业代表8人、商业代表70人、国营企业及合作社代表10人。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广东省工商界代表大会精神,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1956年1月23日至25日,崖县工商联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三亚召开,正式成立工商联合会。经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49人,其中常委15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陈事忠当选为主任。县工商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政策,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协助政府开展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1956年底,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全县私营工商业者、手工业者都实行公私合营或转为集体企业。1959年后,县工商联合会停止活动。

六、剿匪斗争和镇压反革命运动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对一切手持武器,聚众叛乱的匪众,必须坚决镇压剿灭。”1950年3月,中共中央进一步指示,剿灭土匪是当前全国革命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立和巩固各级地方人民政权,以及开展其他一切工作的必要前提。

在崖县解放之前,国民党不甘心失败,把大批特务及正规军遣散为匪,潜留各地,伺机东山再起。他们勾结地主恶霸,网罗反动官僚,扩充武装,啸聚山林,为非作歹,扰乱社会治安,妄图颠覆人民政权,形成了一股股猖獗的反动势力,严重威胁着人民政权的巩固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国民党海南防卫总司令薛岳从海南败逃前就密谋组织“国民党中央大陆工作会琼崖反共突击军”,计划1950年9月至11月,在乐东、崖县、陵水等县建立“琼崖南部反共救国军游击区”,炮制了《琼崖重建匪区纲领》,提出同中共争时间、争地域、争力量和反宣传、反征粮、反清算、反社教、反围剿的“三争”“五反”反动纲领。据当时统计,在琼南地区,大约有武装匪特4000余人,主要流窜于崖县、乐东交界的抱龙峒,保亭、陵水交界的二三弓,以及保亭的番什,昌感、乐东交界的罗望、保平一带地区。

崖县境内匪情亦十分严重。在山区农村,较为突出的有三股匪特:第一股是以蒙国材、陈圣光为首,主要活动在崖三区铁炉港地区;第二股以李文耀为首,主要活动在崖二区的六盘地区;第三股以苏秀廉为首,主要活动在东孔、新坡及白井一带的山地。在城镇及周边地区,尤其是在榆亚地区,多股国民党有计划潜留下来的特务武装,直接或间接接受国民党反动派的操纵和领导,是富有政治性、组织性的政治土匪,企图扼杀和颠覆人民民主专政。

为了打击匪特,1950年5月12日,琼崖区党委作出剿匪工作的决定,在全岛开展剿匪斗争,并成立琼崖纵队剿匪总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部署下,从1950年5月开始至1951年8月,崖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剿匪斗争,历时一年多,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5月至7月,为全力以赴进剿大股土匪阶段。

全岛的大规模剿匪作战,于1950年5月开始,首先在南部地区展开。琼崖纵队第五总队独立支队从乐东的番阳向番什进攻,分割崖县和陵水、保亭两支股匪之间的联系。5月20日,琼崖纵队第5团在崖县公安部队、民兵的协作下,从崖城经马岭进入抱龙峒,将国民党64军残部一个营全部歼灭,毙、伤、俘敌300余人。6月中旬,第五总队独立支队在二三弓地区击毙匪特一部,俘匪30多人。在剿匪部队穷追猛打下,剿匪作战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至此,流窜在崖县周边地区的大股匪特基本肃清。

第二阶段从1950年10月至1951年7月,为全面清剿散匪阶段。

经过第一阶段的军事打击,大股土匪武装被歼灭,残余土匪化为小股,分散流窜或转入隐蔽状态,从事秘密活动。为彻底消灭残余土匪,县委根据海南区党委的指示,于1950年10月,在崖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对清匪肃特、巩固治安工作做了全面布置,强调清剿土匪不仅仅是军事斗争,还必须坚持军事政治双管齐下,积极贯彻“军事进剿、政治瓦解、发动群众”三者相结合的方针,密切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协调;要采取“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加速瓦解敌人,并号召全县人民同心协力,迅速掀起清匪反霸的群众运动。崖二区、三区、四区分别成立剿匪委员会。一场声势浩大的剿匪斗争在全县铺开。

为配合地方剿匪,海南军区驻榆林独立27团派出3个连的兵力,联合崖县地方武装和公安部队,在1800多名民兵的配合下,有重点地进行清剿残匪。县委还抽调大批干部组成清匪工作队,深入到各乡,结合反霸、减租和镇反,召开各类人员动员会议,发动群众,深挖和检举潜藏的土匪恶霸。许多乡村农会、青年团和妇联组织还自发地成立剿匪小组,为剿匪部队送水、送饭、送情报。据统计,当时各小组为进山剿匪部队送去的慰问品共有100斤凉粉、3打面巾、70斤烟丝和3打香烟。有的小组还严密监视匪属,跟踪匪迹,做到知匪就报,见匪就捉,使潜藏的土匪无处藏身。同时,还动员匪属对残匪进行劝降说服,瓦解敌人。县政府还发出布告,敦促土匪改恶从善,悔过自新。对主动来登记的土匪,县政府给予妥善安置。

原国民党琼东县县长、恶霸韦迪煌,解放后潜回望楼乡,藏匿在自家卧床下面的地洞里。望楼乡妇女代表陈焕柳、曾三妹和民兵轮流监视匪属,发现匪踪后,立即围堵韦家,生擒匪首韦迪煌。望岭乡妇女代表苏来贵组织剿匪小组,佯装上山砍柴,发现土匪陈王平的妻子每天挑着箩筐去田地,她们就跟踪侦察。发现土匪后,她们不畏土匪用手榴弹威胁,勇敢地追赶,最后生擒匪首陈王平。原国民党乐东县县长罗以忠、崖县原伪机3连连长罗以愈兄弟二人,在解放军军事打击下化装行乞,潜逃至感恩县,被群众发现后,崖县剿匪工作队和抱旺村农会干部立即赶到感恩,将罗以忠、罗以愈抓捕归案。干部群众剿匪的英勇事迹在海南全区得到宣扬,更加鼓舞了广大群众的剿匪热情。

由于广泛地发动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使清剿土匪的斗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从1950年5月至1951年3月,先后投诚的有崖县原伪警保12团邢光荣部560名、崖县原伪自卫队符昌治部30余名;投降的有土匪中队长李文耀、董亚蛮,正副伪乡长苏亚他、罗光富等20名。同时,还破获反共青年军104军等伪各级军官20余名;破获海南反共青年救国军崖二区青年军地下工作人员6名;破获潜伏政府内部匪特2名、放毒特务3名、潜伏崖县地区活动特务14名和接匪通匪情报员6名;抓获土匪班长符亚六等3名,抓获在昌感逃亡的匪首苏秀廉等9名;打死匪首林家富。缴获各类枪支2000余支,各种火炮26门,炮弹54发,枪弹20000余发,炮药2000余斤等。

经过大举进剿和肃清残匪两个阶段的剿匪斗争,除崖三区蒙国才等6名股匪被打散逃离外,崖县境内股匪基本消灭。根据中央“除恶务尽、不留后患”的方针,肃清残散匪特的斗争,还与土改、镇反运动和抗美援朝运动相结合,持续进行到1953年镇反运动结束。剿匪斗争的胜利,有力地保护了人民安居乐业,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随着剿匪斗争的胜利,在崖县公开的大股土匪已经消灭,但还潜伏着大批国民党特务、反动党团等反革命分子。他们采取“长期埋伏、伺机而动、重点破坏”的策略同人民政府对抗。尤其是朝鲜战争爆发后,反革命分子兴风作浪,气焰更为嚣张,妄图里应外合,颠覆人民政权。国民党军统特务组织“中央直属琼崖总队”,于1950年11月在崖县乐罗组建后,派遣特务潜入县妇联,刺探情报,腐蚀干部,偷取短枪3支;潜入乐东县政府,造谣投毒;秘密登记党政人员和基层组织名单,伺机进行暗害;大肆窃割电线,望楼至铺村前50余杆电线被割,毁坏桥梁2座。国民党中统特务组织崖县榆亚中学“反共三青团”,于1950年9月成立,他们认为台湾国民党反攻大陆的时机已到,秘密筹集粮食,企图接应美蒋大军登陆;美蒋飞机来袭,他们得意忘形;学生报考军校时,阻止学生说“今日报考,明日就去朝鲜前线当炮灰”。他们在朝鲜战争爆发之时,还以教师身份作掩护,妄图颠覆人民政府。因此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严厉制裁反革命分子,成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紧迫任务。

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各地全面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于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当杀者,应即处于死刑;当监禁和改造的,应即逮捕监禁,予以改造。对罪行较轻的一般特务和反动党团的下级党务人员,应即实行管制,对真正胁从分子、主动坦白分子和在反对反革命的斗争中有所贡献的分子,应予以宽大待遇,或给予适当奖励。毛泽东还制定了“稳、准、狠”的镇反工作方针,即“所谓打得稳,就是要注意策略。打得准,就是不要杀错。打得狠,就是要坚决地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不应杀的,当然不杀)”。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惩治反革命条例》,为镇反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

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的重点是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这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是反动政权统治的基础,是民主革命的对象。在革命政权建立和巩固阶段,镇压反革命运动属于民主改革范畴,与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当时并称为“三大运动”。

按照华南分局、海南区党委的工作部署,县委决定从1951年1月至1953年7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反运动。

第一阶段,从1951年1月至10月,结合清匪反霸斗争,大规模地搜捕反革命分子。

1951年1月初,县委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传达文件,明确政策,研究布置全县的镇反工作。在工作策略上,县委确定分两步展开。第一步,在1月至2月间,组织公安、司法干部和公安部队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掌握政策规定。在县委领导下,集中公安司法力量,统一行动,对在清匪反霸斗争中揭露出来的土匪、恶霸等反革命分子,经过认真审查后,迅速拘捕罪大恶极的反革命首犯,达到镇压首恶的目的。第二步,从3月开始,在各区、乡和主要村庄召开各阶层人员座谈会、群众大会和控诉大会,发动群众参加镇反运动,检举反革命分子,揭露其罪行,协助政府清查和搜捕反革命分子。全县先后有8.4万人参加镇反斗争,形成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的镇反运动。榆亚地区600多名学生、盐工、搬运工等各界群众上街游行,要求将黄学贤为首的反革命分子枪决,以平民愤。崖三区召开控诉大会,许多群众不辞辛劳,坐着牛车从百里外的山村赶来参加控诉。崖四区8000余名群众举行控诉大会,群众捧着死者灵牌控诉,要求政府枪决罗以忠、罗以愈、张照斗等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群众镇反热情的高涨,镇反呼声的强烈,极大地震慑了反革命分子,有力推动了镇反运动的发展。

反革命分子被检举、揭发后,各区、乡从下至上提出杀、关、管对象,并收集整理其犯罪材料,上报县委和海南区党委审核批准后,分期分批执行拘捕。至1951年6月,全县拘捕反革命分子及地主528人,治安犯128人,共656人,经人民法院判处罪刑的有164人,判处死刑的62人(在海口、乐东枪决的不计在内),监禁的502人,释放106人,除已拘捕、监禁外,尚有200余人应捕未捕,由乡实行管制。

从1951年6月起,县委根据毛泽东关于华南地区今后4个月停止捕杀、清理积案、总结经验的指示和海南区党委的要求,对镇反运动采取“谨慎收缩”的方针,停止追捕,集中时间和力量,清理积案。成立以公安机关为主的清案小组,对全县上下产生的积案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清理,强调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反对草率从事,注重犯罪事实的收集和取证。在逮捕人的审批权限上,严格执行中央重新调整的捕人批准权由县级提高到专署一级的规定,对在押的反革命分子的处理,着重打击罪大恶极、有血债、人民群众十分痛恨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对罪行较轻、愿意悔改的采取宽大处理。

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清理工作分为清理外层、中层和内层。到1951年10月底,清理“外层”即搜捕清查社会上的反革命分子的工作告一段落。在清理“外层”的同时,还清查了隐藏在人民政府机关内部(即“中层”)和隐藏在共产党内(即“内层”)的反革命分子。县委按照“自愿坦白”的原则,先后在县公安局、公安部队、各土改工作队和党政机关开展忠诚与老实教育动员;由个人撰写自传,书写反省录,填报登记表,开展坦白运动;再根据个人材料和组织掌握的事实,分别做出处理结论。通过清理中内层,基本掌握了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政治面貌,纯洁了干部队伍,绝大多数干部消除了顾虑,卸掉了包袱,振奋了精神。1951年10月底,第一阶段镇反工作基本结束。

经过大规模地搜捕和全面清理,至1951年10月底,全县共逮捕反革命分子455人,其中有124名首恶分子被判处死刑,22人被判处徒刑,140余人被关押,169人被释放。同时破获伪“中央直属琼崖宣传总队”、榆亚中学伪“反共青年救国军联络站”等特务组织4个,逮捕73人。

第二阶段,从1951年11月至1952年12月,主要是结合土地改革,彻底搜捕残余的反革命分子。

经过第一阶段的镇反运动,全县反革命首恶分子受到严重打击,社会秩序趋于稳定。但从全县看,镇反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镇压也不够彻底。在农村,55个乡(含3个办事处)中,仅有梅东、保临2个乡镇压比较彻底,民愤得到平息,农民分到了土地。其余各乡虽然捕杀了一些反革命首恶分子,但还有一些隐藏较深的没有镇反。在城镇,尤其是榆亚地区,社情十分复杂,给特务的潜伏活动提供了便利。1951年“八一”建军节期间,特务在驻榆林部队周边打黑枪;10月22日夜,赤道乡积极分子邢诒监被恶霸吊死在家门口;11月6日,吴海乡反革命分子纵火烧村,烧毁民房109间;还有的乡遭到3次投毒,中毒群众达600余人。同时,境外特务机关也不停派遣特务潜入岛内,串联反革命分子,从事颠覆破坏活动。10月12日夜,境外特务乘电艇,由特务头子吉猛(崖县人)率30余人,在昌感地区沿海登陆,企图潜回崖县。11月28日,莺歌海又发现敌特电艇5艘,企图登陆。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和境外特务的渗透,反映了全县的镇反任务依然十分严重。

1951年11月,全国第四次公安会议召开,对彻底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进行全面部署。1952年初,海南区党委书记冯白驹在榆林主持召开党政军会议,明确指出榆亚地区“暗埋”了不少国民党特务组织,并指示把崖四区土改先征队300多人,迅速调返榆林地区,以肃清特务为突破口,加强榆亚地区的镇反工作。随后,县委立即召开公安扩大会议,传达全国、广东省和冯白驹的指示精神。县委决定,从1952年3月起,在县委领导下,全党动员,全民动员,深挖细查,坚决纠正轻敌松懈倾向,同时也要防止乱捕乱抓,在全县迅速打响第二阶段的镇反运动。3月5日,县委成立镇反委员会,县委书记林豪担任主任,副书记叶明华、公安局局长符耿光担任副主任,设立材料、审讯、逮捕3个工作组。3月7日,县镇反委下发《关于崖县土改工作与镇反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决定》,抽调315名干部,组成11个土改工作队,分赴过去镇反不彻底的崖二区、崖三区和榆亚地区,每个工作队负责若干个乡的土改和镇反工作。县委同时确定各工作队副队长负责镇反工作,强调土改与镇反必须互相促进,以镇反来推动土地改革,切实发挥“土改队就是镇反队”的作用。

在土改工作队的配合下,各区乡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发动工作。通过农协、共青团、妇女和民兵等代表会议,向群众宣传镇反运动的意义,召开控诉大会,组织群众揭发、检举反革命分子罪行,形成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的镇反运动。经过群众检举和工作队调查摸底,初步清查出反革命骨干分子519人,政治嫌疑分子163人,混进党政机关潜伏的特务72人。工作队和区委根据其犯罪事实、民愤程度提出逮捕名单及处理意见,报县镇反委和海南区党委审批后,有计划地执行逮捕,移送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对于真正胁从分子、自动坦白分子,予以宽大处理。4月26日,县委在崖城召开群众大会,公审了一批反革命分子,人民法院宣判了一批反革命罪犯死刑。4月底,对罪行较轻、民愤不大、愿意悔改的,进行了登记,实行管制,并召开群众大会,公布执行,让群众监督。

镇反运动中,还以区、联乡为单位普遍召开了反革命分子家属座谈会,进行团结教育,讲明政策,表明态度。号召他们划清界限,消除顾虑,检举揭发,争取立功。这对于瓦解反革命分子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为加强经常性的对敌斗争,各乡、村成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侦察敌情,调查线索,积极配合镇反斗争。同时,还组织民兵对所辖地区交通要道、沿海港口、边疆海岸进行巡逻,加强警戒,维护治安。1952年12月,第二阶段镇反运动结束。

在第二阶段镇反运动中,全县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67人(其中伪少将师长1人、少将空军站长1人、少将参谋1人、旅团营长8人、伪警察局长2人),判处死刑22人。破获以杜俊超为首的伪中央直属琼崖宣传总队的残余分子26人。缴获特务组织文件100余份,轻机枪2挺,其他枪支51支,子弹5931发,信号炮1门,雷管1396个,炸药255斤,手榴弹37个,工兵用具几十件等。

第三阶段,从1953年1月至7月,镇反运动进入复查、补课的扫尾阶段。

在这一阶段,主要进行镇反案件的复查工作,对错捕、错判的,给予纠正平反。同时对个别乡、村镇反不彻底的,结合土改工作进行补课。5月22日,经县公安局复查确认,原立案破获的“反共救国军”“反共救国后备队”“暗杀党”等特务组织是假案,“白莲教”也不是反动会道门,全部予以平反改正。

6月13日,崖县政府发布公告取缔一贯道、先天道、同善社等反动会道门组织,并查封道产。至1953年7月,崖县的镇反运动基本结束。

整个镇反运动期间,崖县共搜捕反革命分子2370人,破获国民党反革命特务案7宗(中统1案,军统4宗,保密局2宗)。其中反动军政官员629人,现行反革命罪犯41人,土匪289人,特务101人,反动党团骨干1225人,汉奸83人,反动会道门骨干2人。一批对人民对国家犯有严重罪行的匪首、惯匪、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特务及反共地下军头目等被关押、管制或受到镇压惩处。

开展大规模的镇反运动,是崖县在解放之初敌我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进行的一场尖锐的对敌斗争。当时党中央对抓捕和处理反革命分子的政策是正确的、明确的。但由于当时崖县处于政权初建时期,司法体制和基层政权还不够健全,镇反初期出现一些错捕、错抓等扩大化的偏差,但立即得到纠正。通过镇反,有力地扫除了反革命残余势力,彻底肃清了猖獗一时的土匪、特务等反动组织,巩固了新生政权。同时,镇反斗争的胜利,充分调动了全县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扫除了障碍。

七、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朝鲜内战爆发,美国打着联合国旗号派兵入侵朝鲜,发动了对朝鲜的全面战争。同时,还派遣第七舰队入侵台湾海峡,阻止解放军解放台湾,公然干涉中国内政。8月,美国飞机不断侵入中国领空,轰炸安东(今丹东)等地。9月,美军在朝鲜仁川登陆。10月,美韩军队越过“三八”线,并迅速向朝中边境推进,战火即将烧到鸭绿江边,中国的安全受到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在这紧要关头,应朝鲜政府的请求,中共中央审时度势,及时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大决策。10月18日,毛泽东向中国人民志愿军下达入朝作战的正式命令。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肩负着祖国人民的重托,跨过鸭绿江,开赴朝鲜前线,开始了中国人民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同时,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抗美援朝运动。

12月,崖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12月26日,县委在县一中大礼堂召开党政机关干部和各界群众动员大会,县委书记林庆墀作了目前时事形势报告,号召全县人民紧密团结,将抗美援朝运动进行到底。会议宣布成立崖县抗美援朝动员委员会,林庆墀担任主任,委员会内设事务、宣传二股。会后,各乡也同时召集党政干部、小学教师和各界群众座谈会,宣讲形势,成立乡抗美援朝委员会。

广泛开展“保和平,卫国家,就是保家乡”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之后,县委组织各机关、团体和崖县中学,联合成立了13支秧歌队,分赴各乡开展爱国宣传周活动。各乡也组成宣传队,走村串户,印发传单,张贴标语、漫画,举办读报会,宣讲时事。有的乡还成立土剧团,表演街头剧,各村也相继成立了秧歌队。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周活动,在全县上下迅速掀起了抗美援朝热潮。为了深入地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还抓住各种时机,组织时事宣讲,教唱抗美援朝歌曲,大力宣扬志愿军作战的英勇事迹,批判恐美、怕美思想,戳穿美帝纸老虎的真面目,振奋了广大群众的爱国精神。1951年“五一”劳动节,全县有3万余人参加抗议美国侵略的示威游行,“八一”建军节,参加示威游行的群众达9.8万人,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空前高涨。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感召下,全县兴起了参军、参战和支前的热潮。1951年春,全县有900多名爱国青年积极报名参军,有300多人被军事干部学校录取,60多人参加志愿军,奔赴朝鲜战场,涌现出许多母送子、妻送夫、兄弟争相参军的感人事迹。广大爱国青年还积极报名参加各项建设工程,用实际行动贡献自己的爱国力量。1952年,全县自愿报名参加国防等建设工程的青年男女有17602名,占全县劳力及半劳力的22.3%,其中被安排到建设工地的有2605人。

6月,抗美援朝总会和海南分会发出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军烈属的号召后,崖县各界群众积极响应,自觉自愿地参与募集、捐献活动,掀起了慰问志愿军、支援抗美援朝的高潮。12月,全县募集各类物资计人民币4527万多元(旧币,由银行汇往北京总会),寄出慰问袋334袋(装有毛巾、牙膏、香皂),发出慰问信2260余封,表达对志愿军的爱戴之情。到1952年1月中旬,全县捐款达15亿多元(旧币),完成认捐“崖县号”战斗机一架的任务。至1952年12月,全县捐献活动结束,共捐人民币17亿多元(旧币)和一批粮食、物资,有力支援了志愿军英勇作战。

订立爱国公约,是人民群众在抗美援朝运动中的创造。它把人民群众高度的爱国热情与实际行动结合起来,并用订立公约的形式加以强化和巩固。从1952年开始,城乡上下,从单位到个人,普遍订立了以生产竞赛、厉行节约、优待军烈属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公约,全县有18743户农户订立了爱国公约。在公约中,广大农民还增加了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多开荒地、多种杂粮、多搞副业、反对铺张浪费等内容。月川村农会订立了开荒生产30亩捐献武器的爱国公约,实际开荒80余亩。1952年,全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爱国主义生产竞赛,为抗美援朝多生产粮食,全年累计开垦荒地达2151亩,增产稻谷8150市担(折815000斤)。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深入崖县人民心中,并通过爱国公约变成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崖四区罗马村一位叫麦昌奉的阿婆,订立爱国公约后,在自家屋前种了3株葫芦瓜,麦阿婆天天精心种养,天天盼着瓜儿快快长大。收瓜期到,村妇女主任动员4名妇女,帮麦阿婆挑到九所去卖,换回人民币7万元(旧币),她高高兴兴地来到乡政府,悉数把捐钱交到文书手中。麦阿婆种瓜捐献的事迹,反映了崖县基层一位农妇最朴素的爱国情怀,谱写了一曲“瓜儿呀快快长,长大卖钱去援朝”的感人篇章。

为了支援和鼓励志愿军英勇杀敌,各级群众组织开展了优抚军烈属活动。1951年底,全县有军烈属5070人,其中有半劳动能力的1808人、无劳动能力的326人。为了解决他们的困难,全县组织乡级优抚委员会52个,代耕委员会55个,发动群众成立代耕队210个、优抚小组176个,人员达6916人。农忙时节,他们帮助军烈属搞好生产,实行优属代耕,用包耕的办法,帮助军烈属深耕细作,多打粮食,不弃荒一寸土地。1951年夏,崖二区组织代耕队、优抚小组共帮助军烈属耕地128亩,收割粮食15亩。到1952年,全县代耕组织进一步扩大。每逢节日,各级领导和优抚人员还要探望走访军烈属,在门前挂光荣匾,点光荣灯,献旗献花。对生活贫困的军属,县政府还下拨救济粮、优抚款。1952年,全年共下拨安慰粮5788斤、军工伤残优抚粮3508斤、复员军人救济粮2288斤,军工烈属优抚款1.02亿元(旧币)。这些优抚活动和政策,极大地鼓舞了前线部队的士气,增强了战斗力。

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在朝鲜板门店签字,长达三年零一个月的朝鲜战争停战。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实质上是新中国反对美国侵略、抵制国外强权势力侵犯的一场全面较量。战争的胜利,让世界第一次真正认识了新中国,显著增强了中国的国际地位。战争的胜利,打出了国威军威,展现了志愿军不畏强权的英勇精神,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当之无愧的立国之战,为经济恢复和社会改革赢得了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崖县各族人民发扬高度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支援,这在崖县历史上是空前的。战争的胜利,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共产党在崖县人民心中的威望,极大地鼓舞了崖县人民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成为恢复和发展经济、推动社会改革的巨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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